护照

护照是一个国家的公民出入本国国境和到国外旅行或居留时, 由本国发给的一种证明该公民国籍和身份的合法证件。 护照(Passport)一词在英文中是口岸通行证的意思。也就是说, 护照是公民旅行通过各国国际口岸的一种通行证明。所以,世界上一些国家通常也颁发代替护照的通行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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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护照补发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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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的护照损毁、遗失的深圳市居民可以办理护照补发,具体方式如下:

办理对象

1、深圳居民出境前普通护照损毁、遗失或被盗的;
2、深圳居民短期出境在国外因普通护照损毁、遗失或被盗,回国后申请补发的;
3、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短期回国后因普通护照损毁、遗失或被盗而申请补发的。

办理材料

1、因普通护照损毁申请补发的,需提交损毁的护照及损毁原因说明。
2、因普通护照遗失或被盗申请补发的,需提交报失证明、遗失或被盗情况说明。

办理流程

1.在深圳市公安局网站进行预约
2.在预约时间内携带材料到窗口进行办理
3.选择邮寄领取的,护照将通过快递邮寄送达。选择现场领取的,在护照办理完成后自行前往现场领取。

深圳市护照换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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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户居民及符合条件的非深户居民可以进行护照换领预约办理

办理条件

1.普通护照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的
2.普通护照有效期不足六个月的,或者有效期在六个月以上但有材料证明该有效期不符合前往国要求的
3.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地、出生日期发生变化或者申请人面像发生较大变化的
4.申请人手指伤病痊愈后可以采集指纹的

办理材料

深户

1、身份证原件(未满16周岁的可提供户口本)
2、原护照原件
3、广东省数码照片回执
4、未满16周岁办理的,还需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明或护照以及出生证或户口本

非深户

1、持有有效《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非深圳户籍居民,交验居住证原件。
2、在我市高等院校就读的非深户籍大学生,提交学校出具的高等院校在读证明。
3、非深圳户籍就业人员及在深圳高等院校在读的非深圳户籍大学生的年满60周岁父母、未满16周岁子女和深圳户籍居民的父母、子女及外省户籍配偶,提交在深亲属的身份证及亲属关系证明复印件并交验原件。(亲属关系证明:配偶关系交验结婚证、子女关系交验出生证明、父母关系申请提交其在深子女出具的书面关系说明)

办理流程

1.进入深圳市公安局网站进行预约
2.提交材料
申请人亲自前往各区公安分局出入境办证大厅申请。未满16周岁或已满70周岁以上的居民,可由其直系亲属或其他监护人代办。代办的,须提交代办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3.受理机关审核申请材料
公安机关在核实申请户籍信息时,如申请人户籍信息不完整可能影响申请结果。材料不全的需要重新申请。

4.取件
预约时选择邮递方式的,护照将邮寄送达。预约受理的时候选择到办事处领取的,由本人到办事大厅领取。

深圳市居民护照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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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户籍居民首次办理护照流程如下:

受理对象

1.深圳市常住户籍居民。
2.驻深部队的现役军人。
3.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国内户口须已注销)。此类对象仅限申请护照加注、换发及补发,申请换、补发的须在深圳暂(居)住。

办理流程

1.进入深圳市公安局网站进行预约
2.审核材料
当申请人携带材料到办理地点后,需要使用身份证在自助机上打印申请表并填写信息和贴照片(办理点都会提供拍照的地方),然后将所有材料交到初审处,初审合格后取号等待窗口人员办理。
3.受理申请
申请人将材料递交给窗口人员,然后需要指纹采集,顺序为先右手后左手(先拇指后食指,依次顺序类推),每只手各采集1枚指纹, 十六周岁以下的申请人,由其监护人决定是否采集指纹,受理成功后申请人到自助机上缴费,整个办理流程即可成功并结束。
4.取证
当查询进度显示待领证的时候,申请人可根据预约时选择的取证方式到办理点自取或等待邮寄到家。

办理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未满16周岁儿童可提供户口簿或出生证)
2、《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现场打印填写无须提前准备)
3、证件照及《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字相片采集回执》(现场提供拍摄地方)

首次办理普通护照(非深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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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办理普通护照(非深户籍)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市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一)广东省户籍居民、驻深部队的现役军人;
(二)持有有效《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非广东省户籍居民;
(三)在深圳高等院校在读的非广东省户籍大学生;
(四)广东省户籍居民的外省户籍未满16周岁子女且该子女申请之日前在我市连续居住登记满半年;
(五)在我市就业并已持有效《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人员的外省户籍未满16周岁子女且该子女申请之日前在我市连续居住登记满半年;
(六)在深圳高等院校在读的非广东省户籍大学生的未满16周岁子女且该子女申请之日前在我市连续居住登记满半年;
(七)60周岁(含)以上非广东省户籍老人且该老人申请之日前在我市连续居住登记满半年;
(八)外省户籍居民。
以上申请对象为非深户居民不包含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但属广东省户籍且工作地在我市的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外省户籍居民已在我市登记备案的除外。

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
登录
深圳市公安局民生警务平台
1.申请:
登陆申请人网上登陆一下官网选择“政务服务   » 个人业务   » 出入境业务 ”(根据户籍选择),进入办事大厅预约选择页面
2.选择临近的出入境办事大厅和预约时间后点击“下一步”
3.点击同意申请协议书
4.按照想要申请的通行证具体情况填写,注意如果办理者不想再跑一次办事大厅,可以直接选择在证件审核通过发放后直接寄送至目标地址,这样只需要预约后去办事大厅一次即可办理完成。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不满十六周岁的,须由监护人陪同前往,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网上预约后,根据预约日期、时间、办证大厅取号排队,到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
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并缴费;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对材料不齐全,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3.审核:
受理后,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2个工作日内将审核意见连同申请材料报送市局审批。
4.审批:
市局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意见。不符合要求的,出具《不批准通知书》。
5.办结:
市局将审批结果报送省厅,省厅3个工作日内制作、签发证件
6.证件送达:
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递交申请的深圳市行政务大厅出入境服务厅或邮递领取。 
注: 1.急事急办的,5个工作日内办结
2.非广东省户籍居民10个工作日办结
3.公安机关认为需要调查的,调查时间不计入法定办结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