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杰出人才公租房申请指南

2019

● 深圳杰出人才公租房申请条件

(1)提交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格式;
(2)申请人持有市人力资源部门出具的杰出人才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申请人本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含购买过市、区级政策性住房、安居型商品房;领取过市、区级人才购房补贴、房改住房补贴、海外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
(4)申请人本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同时享受其他住房优惠政策(含领取市、区级住房补贴,租赁市、区级政策性或保障性住房);
(5)申请人的人才安居政策申请单位与其劳动合同签订单位、社会保险缴纳单位、纳税申报单位一致。

● 数量方式

杰出家庭申请免租住房的建筑面积为200平方米左右。

● 申请材料

○ (一)《深圳市人才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担保书》

1、使用规定格式版本;
2、用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担保。 

○ (二)《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证书》

1、市人力资源部门认定出具的;
2、证书在有效期内,显示人才层级为杰出人才。

○ (三)劳动合同

明确聘用起止时间,在有效期内;

○ (四)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

港澳台同胞以及外籍人士还需要提供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身份证明

○ (五)申请人及配偶户籍证明,非本市户籍人员需提供居住证

○ (六)结婚证

仅限已婚人员

○ (七)申请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的声明

1、写明申请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姓名、身份证号;
2、申请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分别手写签字确认。

○ (八)个人完税证明

1、显示有申请人姓名、扣缴义务人名称;
2、显示近三个月缴税记录;
3、盖有征税专用章。

● 事项程序

○ 1.申请

申请人可直接至市住房和建设局保障房业务办理大厅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 2.受理

(1)窗口申请的,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1个工作日内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2)网上申请的,受理人员在1个工作日之内进行预受理,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转为开始受理;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回复意见,申请人补齐补正后重新提交。

○ 3.审核

受理后,会同相关部门对申请人资格进行核查,在20个工作日内做出审核结果决定。审核不合格的,通知申请人。

○ 4.公示

审核合格的,在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异议成立的,通知申请人。

○ 5.签约

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申请人到市住房和建设局保障房业务大厅签订租赁合同。

● 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审核结果决定。

办事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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