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考试报考指南
关于2021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 报考条件
报考级别分为考全科、免一科、免二科三类。 (一)考全科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6年; 2.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或取得建筑学学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4 年; 3.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3年; 4.取得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取得建筑学硕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 5.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或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除上述规定的情形外,取得其他专业的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免一科条件 符合上述考全科第5项的,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科目,只参加《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城乡规划相关知识》和《城乡规划实务》3个科目的考试。 (三)免二科条件 符合上述考全科条件,且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和《城乡规划相关知识》科目,只参加《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和《城乡规划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四)工作年限要求 以上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 日。 (五)港澳台居民报考 根据相关通知,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
● 报考事项
报名时间
8月17日9:00-8月26日17:00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详见文末提示获取报名入口)
网上缴费时间
8月17日9:00-8月27日17:00
准考证打印时间
10月18日9:00-10月22日17:00
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 考试设置
考试时间10月23日-24日 10月23日 9:00-11:30 城乡规划原理 客观题 14:00-16:30 城乡规划相关知识 客观题 10月24日 9:00-11:30 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 客观题 14:00-17:00 城乡规划实务 主观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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