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深圳福田区1323套人才房来了申请指南!
深圳启动6个人才住房项目配租 本次供应住房1323套!福田都有哪些房源?详情如下:
● 配租对象
本次配租对象为经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认定的享受我市总部企业支持政策的总部企业(以下简称“总部企业”)。
● 房源概况
本次面向总部企业人才配租的房源为深铁阅山境、安居禧龙苑、合正置地大厦、益田大厦、天颂雅苑、笔架山公馆六个项目共1323套住房。 其中—— (一)深铁阅山境 位于南山区桃源街道塘朗山北侧、留仙大道南侧。房源共736套,均为单身公寓户型(建筑面积约37㎡)。预计2023年3月交付。 (二)安居禧龙苑 位于龙岗区平湖街道平安大道与富安大道交汇处西北侧。房源共69套,均为二房户型(建筑面积约69㎡)。交付时间另行通知。 (三)合正置地大厦 位于福田区安托山六路。房源共148套,其中单身公寓户型58套(建筑面积约33㎡),二房户型90套(建筑面积62-67㎡)。 (四)益田大厦 位于福田区福强路市妇幼保健院对面。房源共53套,其中单身公寓户型19套(建筑面积约39-51㎡),一房户型34套(建筑面积约63㎡)。益田大厦项目的住房内未设管道天然气。 (五)天颂雅苑 位于龙岗区横岗街道康乐路西侧。房源共262套,均为二房户型(建筑面积约61-68㎡)。 (六)笔架山公馆 位于福田区梅林街道林园东路10号。房源共55套,均为二房户型(建筑面积约70-71㎡)。 需要注意的是,深铁阅山境等六个项目住房具体装修情况以现场交楼标准为准。
● 配租原则
本次配租对象为总部企业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在职人才。深圳市住房保障署将按照申请单位合格申请人数、可供应房源套数及2021年度在深纳税总额等因素,确定配租方案。配租方案及结果将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方网站公布。 入住的人才及家庭成员应当符合如下条件—— (一)在深圳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 (二)未承租保障性住房或人才住房; (三)提交申请时人才应在深圳市正常缴纳社保且累计缴费1年及以上,现缴纳单位应与申请单位一致。
● 申请时间及流程
(一)书面材料受理时间 2023年1月3日至2023年1月16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6:00)。 申请单位须在规定的书面材料受理时间内,委托住房专员到深圳市住房保障署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深圳市住房保障署为符合条件的申请单位在“人才及公共租赁住房单位申报系统”(下称“申报系统”,网址:http://zjj.sz.gov.cn/rczfdw_sz/)开通账号。 (二)人才信息填报时间 2023年1月9日至2023年2月10日。 已开通账号的申请单位须在规定的人才信息填报时间内,登录申报系统填报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人才信息。 申请单位未在规定时间段内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或已提交书面申请材料但未在申报系统填报人才信息的,视为放弃本次配租申请。 书面材料提交地址:福田区红荔西路莲花大厦南面一楼 深圳市住房保障署业务咨询电话:0755-88631666。接听时间:9:00-12:00,14:00-18:00(工作日)。
● 申请材料
(一)面向总部企业人才配租住房申请表及承诺书(见附件,原件1份); (二)申请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1份); (三)申请单位2021年度在深纳税证明(不含代缴个人所得税,原件1份); (四)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件、法人授权委托书、住房专员身份证件(身份证件交复印件,住房专员身份证件须验原件。其他材料原件各1份)。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 租赁期限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与申请单位签订租赁合同。 首次租赁期限3年,租赁期满后承租单位仍有租房需求的,应当在期满前3个月内提出续租申请,并按照届时政策办理相关手续。
● 基准租金、物业管理费
上述六个项目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均由承租单位缴纳。 (一)基准租金 深铁阅山境46.8元/月·平方米; 安居禧龙苑23.12元/月·平方米; 合正置地大厦55.8元/月·平方米; 益田大厦43.45元/月·平方米; 天颂雅苑12元/月·平方米; 笔架山公馆40.15元/月·平方米。 单套住房的具体租金,在基准租金基础上,考虑楼层、朝向等因素修正确定。楼层和朝向修正系数按规定执行。 (二)物业管理费 深铁阅山境3.9元/月·平方米; 安居禧龙苑3.7元/月·平方米; 合正置地大厦3.9元/月·平方米; 益田大厦2.6元/月·平方米; 天颂雅苑2.83元/月·平方米; 笔架山公馆3.6元/月·平方米。
● 特别提示
(一)面向总部企业人才配租工作实行诚信申报制度,申请单位对申请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对涉嫌虚报、瞒报、伪造信息等弄虚作假行为,经调查属实的,将依法取消申请单位的申请资格并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申请单位须由指定的住房专员负责具体的信息填报操作。 (二)承租单位应当将本单位配租的条件、程序以及结果等在本单位网站或者信息公告栏公示,并将配租结果及入住人员信息报深圳市住房保障署备案。入住人员已申请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的,应退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承租单位不进行公示和备案的,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为充分利用住房资源,所有二房及益田大厦一房户型应至少安排两名单身或一户家庭入住。 (四)本次配租结束后,如仍有剩余房源,将收回另行分配。 (五)请申请单位密切关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方网站,留意后续发布的有关通知通告等信息,并及时办理申请提交、签约等事项。凡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相关手续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配租。 (六)市民如发现违法违规线索,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深圳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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