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解除收养登记办理

领养

● 深圳解除收养登记办理条件

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

● 办理流程

○ 提出申请

收养关系当事人持有效材料共同到被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 受理申请

工作人员受理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

○ 深圳解除收养登记办理审查

收养登记机关收到解除收养关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应当自次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

○ 决定

对符合收养法规定的,为当事人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收回收养登记证,发给解除收养关系证明。

材料清单

材料名称材料要求
协议双方的居民户口薄和居民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收养登记证原件1份
解除收养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办事窗口

福田区民政局
福田区福民路123号区机关大楼16楼
82925854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政府法定节假日除外)
罗湖区民政局
罗湖区文锦中路罗湖管理中心大厦2408室
25666280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政府法定节假日除外)
盐田区民政局
盐田区海景二路工青妇大厦204室
82638371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政府法定节假日除外)
南山区民政局
南山区前海路爱心大厦304室
86077876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政府法定节假日除外)
宝安区民政局
宝安区创业一路区行政中心大楼4楼
29996448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政府法定节假日除外)
龙岗区民政局
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海关大厦西座5楼
28948159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政府法定节假日除外)
龙华区民政局
龙华区龙华街道办事处清龙路8号312室
23336132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政府法定节假日除外)
坪山区民政局
坪山区深汕公路331号(深圳段)2号楼社会事务服务中心107室
84622747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政府法定节假日除外)
光明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
光明区华夏二路光明商会大厦17楼
0755-23699807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政府法定节假日除外)
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
大鹏新区金岭路1号新区管委会5号楼1楼婚姻登记处社服中心
28333564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政府法定节假日除外)
深圳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处)
罗湖区笋岗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A座16楼1601A室
25520354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政府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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