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渔民申请入户、转户(港澳地区渔民)

流动渔民

● 深圳流动渔民申请入户、转户受理条件

1、年满18周岁;
2、持有港澳渔船,经批准为广东省港澳流动渔民协会会员的港澳渔民;
3、申请人不可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

● 深圳流动渔民申请入户、转户办理流程

○ 网上办理流程

1、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搜索“流动渔民申请入户、转户”(电脑端)
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
2、点击在线办理,扫码验证登录
3、按照步骤进行资料填写
注:材料递交有两种方式,可按情况进行选择;材料清单自检(可自行下载打印空白表格)
4、网上填写完申请后,提交审核,等待预审通过;预审通过后选择邮寄或前往渔港办理点提交申请材料。

○ 深圳流动渔民申请入户、转户线下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渔港办理点或市行政服务大厅西厅综合窗口提出申请;
2、按照要求提交所需的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材料名称材料要求
流动渔民申请入户、转户(港澳地区渔民)申请表3份原件;纸质申请材料采用A4纸,手写材料应当字迹工整、清晰,复印件申请人均应签名、复印清晰、大小与原件相符
粤港澳流动渔民入会审批表3份复印件;纸质申请材料采用A4纸,手写材料应当字迹工整、清晰,复印件申请人均应签名、复印清晰、大小与原件相符
港澳地区居民身份证3份复印件;证件在有效期内
拥有权证明书3份复印件;证件在有效期内
运作牌照3份复印件;证件在有效期内
验船证明书3份复印件;证件在有效期内
相片申请人1寸蓝底彩色近照及所持渔船3R彩色近照;4张照片

办事窗口

深圳市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西厅综合窗口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三路1号市民中心B区一楼行政服务大厅西厅综合受理窗口5-42号窗口
0755-88125850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45(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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