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轻微违法免罚,需满足什么条件?

处罚
在深圳,轻微违法免罚,需满足什么条件?广东公安机关自2021年7月1日起,对7种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免于处罚,对10种一般交通违法行为的首次违法给予警告处罚,对8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查严处,并对民众关心的相关热点问题给予解答。
一、关于“轻微违法免罚”的解答
(一)目前适用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免于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为贯彻上述规定,我省制定出台“轻微违法免罚”清单,将《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可以给予警告且无记分的部分交通违法,在没有造成事故后果的情形下免于行政处罚。
(二)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免于处罚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符合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免于处罚需要同时满足以下3个条件:
1.本次交通违法行为属于“轻微违法免罚”清单中规定的;
2.未造成影响道路通行和安全后果的;
3.被告知后及时改正的。

轻微违法免罚清单:

1.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影响安全驾驶;
2.驾驶室放置物品妨碍安全;
3.机件不全;
4.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的;
5.机动车在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道路上,不在道路中间通行的;(六)未按规定喷涂放大的牌号的;
6.挂车机件不全的。
二、关于“首次违法警告”的解答
(一)目前适用一般交通违法行为首次警告的情形有哪些?
为了体现宽严相济、过罚相当的原则,我省对事故风险较低,《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可以给予警告处罚的、属于初犯偶犯的一般交通违法制定出台“首次违法警告”清单,具体如下:

1.不按规定停车的;
2.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的;
3.通过路口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的;
4.驾驶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
5.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6.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仅限驾驶货车首次超载10%以下,消除违 法状态后) ;
7.机动车从匝道进入或驶离高速公路时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8.在高速公路上骑、轧车行道分界线的;
9.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十)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二)一般交通违法行为首次警告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符合一般交通违法行为首次警告需要同时满足以下3个条件:
1.本次交通违法行为属于“首次违法警告”清单中规定的;
2.该机动车和驾驶人在本次违法的前半年内,在本省没有交通违法记录的;
3.该机动车和驾驶人在本次交通违法发生前,以往交通违法记录均已处理的。
(三)被作出警告处罚应该怎么处理?
符合一般交通违法行为首次警告处罚的,可通过安装使用交管“12123”APP或到就近交通违法处理中心等线上线下两种方式进行处理。
三、关于“严重违法严查”的解答
1.目前适用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查严处的情形有哪些?
为了体现宽严相济、过罚相当的原则,我省对酒驾醉驾、严重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高速公路违法停车等易扰乱秩序、易肇事肇祸的重点交通违法制定出台“严重违法严查”清单,具体如下:

1.酒驾醉驾;
2.严重超速;
3.超员超载;
4.疲劳驾驶;
5.高速公路违法停车;
6.变更车道影响其他车辆行驶,不包括“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
7.檀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
8.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2.对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公安交警部门会如何严查严处呢?
我省公安交警部门将落实“四个紧盯”,即:紧盯农村、厂区、景区、集市等人员密集的重点地区;紧盯大型客车、危化品运输车、面包车等重点车辆;紧盯早晚高峰重点时段;紧盯严重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酒驾醉驾等肇祸乱序、群众反映强烈的严重交通违法,全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对查获的严重违法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有关规定,依法作出顶格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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