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办公租(购)房补贴奖励

申请办公场地

● 金融机构办公租(购)房补贴奖励范围与条件

○ 受理范围

服务对象:金融投资类企业法人

○ 受理条件

在深圳新设立或新迁入深圳的金融机构(含银行、证券、基金、期货、保险公司总部以及金融机构一级分支机构、金融机构各类专业子公司等)

● 办理流程

○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选择深圳市金融办,注册、填报有关信息,提出申请。
2.受理:该事项采取统一受理,具体受理时间以通知为准。申请人在网上填报完成相关基础信息后,到深圳市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西厅现场交纸质版材料。
3.审核(65个工作日):经办处室审查人员根据若干措施和操作指引要求,对申请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申请人按受理编号查询所申请事项办理进度及结果)
4.审批(5个工作日):审批通过,在官网予以公示。
5.办结(20个工作日):市金融办向申请机构下发金融发展专项资金资助计划通知。
6.送达: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由办理机关邮寄或到深圳市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西厅领取《金融发展专项资金资助计划通知》。

○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选择深圳市金融办,注册、填报有关信息,提出申请。
2.受理:该事项采取统一受理,具体受理时间以通知为准。申请人在网上填报完成相关基础信息后,到深圳市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西厅现场交纸质版材料,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核(65个工作日):经办处室审查人员根据若干措施和操作指引要求,对申请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
4.审批(5个工作日):审批通过,在官网予以公示。
5.办结(20个工作日):市金融办向申请机构下发金融发展专项资金资助计划通知。
6.送达: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由办理机关邮寄或到深圳市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西厅领取《金融发展专项资金资助计划通知》。

材料清单

材料名称材料要求
深圳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原件:2张
金融许可证 复印件:2张
营业执照 复印件:2张
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2张
购置自用办公用房补贴需额外提供
承诺书原件:2张
自用办公用房租房补贴需额外提供
深圳市金融机构租房补贴申请信息表原件:2张

办事窗口

深圳市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西厅综合窗口
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深圳市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B区一楼综合窗口
0755-88125520 0755-88125069 0755-88127090 0755-88127612
星期一至星期五(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45(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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