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2021离婚办理流程

离婚

● 办理条件

1、双方自愿离婚;

2、双方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精神病史和智力低下等情形);

3、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4、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是辖区内常住户口。

5、需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 办理材料

一、深圳市居民与国内居民办理离婚登记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2、本人的结婚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3、离婚协议书(收原件3份);

4、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二、深圳市居民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办理离婚登记

(一)深圳市居民

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二)香港居民

1、香港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回乡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2、香港居民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三)男女双方当事人

1、本人的结婚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2、离婚协议书(收原件3份);

3、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三、 深圳市居民与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办理离婚登记

(一)深圳居民

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二)澳门居民

1、澳门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回乡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2、澳门居民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三)男女双方当事人

1、本人的结婚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2、离婚协议书(收原件3份);

3、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四、深圳市居民与华侨、出国人员办理离婚登记

(一)深圳市居民

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二)华侨、出国人员

本人的有效护照(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三)男女双方当事人

1、本人的结婚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2、离婚协议书(收原件3份);

3、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五、深圳市居民与台湾居民办理离婚登记

(一)深圳市居民

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二)台湾居民

1、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他有效旅行证件(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2、本人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身份证件(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三)男女双方当事人

1、本人的结婚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2、离婚协议书(收原件3份);

3、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六、深圳市居民与外国人办理离婚登记

(一)深圳居民

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二)外国人

本人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证件(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三)男女双方当事人

1、本人的结婚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2、离婚协议书(收原件3份);

3、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一、深圳市居民与国内居民办理离婚登记

1、网上预约(详见文末提示获取预约入口)

2、登记处受理

预约时间内当事人到预约婚姻登记处提交证件、证明材料;

婚姻登记员审查核实,审核通过,发给缴费单;

按缴费单缴费(9元)。

3、领证

缴费后在婚姻登记处领取离婚证。

二、深圳市户籍居民与港澳台人士、华侨及出国人员、外国人办理离婚登记

1、网上预约

2、初审

当事人提交证件、证明材料

3、受理

当事人填写声明书

4、审查

登记员填写审查表

5、登记

交纳工本费9元、发证

● 深圳市婚姻登记处汇总

福田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联系地址:福田区农园路30号香蜜公园西门;
受理办证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9:00—11:30,周一至周五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五一”、“十一”、“元旦”假期当日照常上班一天(政府其它法定节假日除外);
服务电话:96980、12349。

罗湖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联系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沿河北路2021号(原区检察院);
受理办证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9:00—11:30,周一至周五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五一”、“十一”、“元旦”假期当日照常上班一天(政府其它法定节假日除外);
服务电话:25608873、12349。

南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常兴路与南头街交叉处(西南角);
受理办证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9:00—11:30,周一至周五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五一”、“十一”、“元旦”假期当日照常上班一天(政府其它法定节假日除外);
服务电话:96881、12349。

盐田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联系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海景二路工青妇活动中心大楼13楼1305室;
受理办证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9:00—11:30,周一至周五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五一”、“十一”、“元旦”假期当日照常上班一天(政府其它法定节假日除外);
服务电话:22320204、12349。

宝安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4区龙井二路99号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一楼;
受理办证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9:00—11:30,周一至周六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五一”、“十一”、“元旦”假期当日照常上班一天(政府其它法定节假日除外);
服务电话:27751404、12349。

龙岗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清林路93号园林大楼2楼;
受理办证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9:00—11:30,周一至周五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五一”、“十一”、“元旦”假期当日照常上班一天(政府其它法定节假日除外);
服务电话:28948173、12349。

坪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联系地址:深圳市坪山区沙坣社区东纵路145号旭丰楼东座9楼(国税大楼);
受理办证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9:00—11:30,周一至周五下午2:00—4:30,法定节假日“五一”、“十一”、“元旦”假期当日照常上班一天(政府其它法定节假日除外);
服务电话:84622166、12349。

龙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清龙路8号港之龙科技园综合楼1楼;
受理办证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9:00—11:30,周一至周五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五一”、“十一”、“元旦”假期当日照常上班一天(政府其它法定节假日除外);
服务电话:23336173、12349。

光明区婚姻登记处
联系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二路光明商会大厦三楼;
受理办证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9:00—11:30,周一至周五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五一”、“十一”、“元旦”假期当日照常上班一天(政府其它法定节假日除外);
服务电话:88211351、12349。

大鹏新区婚姻登记处
联系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金岭路1号管委会五号楼一楼大厅;
受理办证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9:00—11:30,周一至周五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五一”、“十一”、“元旦”假期当日照常上班一天(政府其它法定节假日除外);
服务电话:28333039、12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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