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未婚证明办理指南

未婚证明

● 深圳未婚证明办理条件

○ 申请人需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深圳市户籍居民,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
2.婚姻状况为未婚、离异或丧偶。

○ 温馨提醒

1.申请出具证明的当事人应达到我国法定婚龄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当事人无法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
3.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其监护人可以提出申请。
4.当事人已经死亡的,其近亲属、与当事人有继承关系的其他人可以提出申请。

● 办理流程

1、初审
当事人提交证件、证明材料

2、受理
当事人填写申请书

3、审查
登记员填写审查表

4、出证
审查通过的申请人可直接领取《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 特别说明

1.申请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由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受理;
2.军人申请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由军人部队驻地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受理。

材料清单

材料名称材料要求
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各1份
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申请书》现场填写
离异或丧偶
离婚证件或丧偶证明+复印件各1份

办事窗口

福田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福田区农园路30号香蜜公园西门
96980 12349
工作时间统一为:周一至周六,上午9:00—11:30,周一至周五下午2:00—5:30
法定节假日工作时间:“五一”、“十一”、“元旦”假期当日照常上班一天(政府其它法定节假日除外)
罗湖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深圳市罗湖区沿河北路2021号(原区检察院)
25608873 12349
工作时间统一为:周一至周六,上午9:00—11:30,周一至周五下午2:00—5:30
法定节假日工作时间:“五一”、“十一”、“元旦”假期当日照常上班一天(政府其它法定节假日除外)
南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深圳市南山区常兴路与南头街交叉处(西南角)
96881 12349
工作时间统一为:周一至周六,上午9:00—11:30,周一至周五下午2:00—5:30
法定节假日工作时间:“五一”、“十一”、“元旦”假期当日照常上班一天(政府其它法定节假日除外)
宝安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深圳市宝安4区龙井二路99号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一楼
27751404 12349
工作时间统一为:周一至周六,上午9:00—11:30,周一至周五下午2:00—5:30
法定节假日工作时间:“五一”、“十一”、“元旦”假期当日照常上班一天(政府其它法定节假日除外)
龙岗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龙岗区清林路93号园林大楼2楼
28948173 12349
工作时间统一为:周一至周六,上午9:00—11:30,周一至周五下午2:00—5:30
法定节假日工作时间:“五一”、“十一”、“元旦”假期当日照常上班一天(政府其它法定节假日除外)
龙华区婚姻登记处
深圳市龙华区清龙路8号港之龙科技园综合楼1楼
23336173 12349
工作时间统一为:周一至周六,上午9:00—11:30,周一至周五下午2:00—5:30
法定节假日工作时间:“五一”、“十一”、“元旦”假期当日照常上班一天(政府其它法定节假日除外)
坪山区婚姻登记处
坪山区坪山办事处沙坣社区东纵路145号旭丰楼东座9楼(国税大楼)
84622166 12349
工作时间统一为:周一至周六,上午9:00—11:30,周一至周五下午2:00—5:30
法定节假日工作时间:“五一”、“十一”、“元旦”假期当日照常上班一天(政府其它法定节假日除外)
光明区婚姻登记处
深圳市光明区华夏二路光明商会大厦三楼
88211351 12349
工作时间统一为:周一至周六,上午9:00—11:30,周一至周五下午2:00—5:30
法定节假日工作时间:“五一”、“十一”、“元旦”假期当日照常上班一天(政府其它法定节假日除外)
盐田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盐田区海景二路工青妇活动中心大楼13楼1305室
22320204 12349
工作时间统一为:周一至周六,上午9:00—11:30,周一至周五下午2:00—5:30
法定节假日工作时间:“五一”、“十一”、“元旦”假期当日照常上班一天(政府其它法定节假日除外)
大鹏新区婚姻登记处
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金岭路1号管委会五号楼一楼大厅
28333039 12349
工作时间统一为:周一至周六,上午9:00—11:30,周一至周五下午2:00—5:30
法定节假日工作时间:“五一”、“十一”、“元旦”假期当日照常上班一天(政府其它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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