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深圳外地车限行(时间+路段+规则)

深圳外地车限行 深圳外地车限行时间 深圳外地车限行路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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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深圳外地车限行(时间+路段+规则)深圳外地车限行时间为工作日7时至9时,17时30分至19时30分,非深圳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前两次在禁行区域内违反禁行规定的,不予处罚;自第三次违反禁行规定起进行处罚——罚款300元,记3分。(关注文末提示获取深圳免限行通行证办理入口及最新资讯)


2022深圳外地车限行规定


限行时间:

工作日7时至9时,17时30分至19时30分


限行区域:

深圳全市道路(高快速路及通往口岸道路除外)


限行规则:

工作日7时至9时,17时30分至19时30分,禁止非深圳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在全市道路通行。


免限行申请:

外地车每月有一次来深圳不限行的机会,非深车主可通过自助申报,临时来深圳不限行。


例外道路:

工作日7时至9时,17时30分至19时30分,需要进出口岸及机场的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可以在以下道路通行。


(一)深圳市内高速公路

S3广深沿江高速、G4广深高速、G15机荷高速、S33南光高速、S31龙大高速、G94梅观高速、S29清平高速、G4E盐排高速、S28水官高速、G4E博深高速、S30惠深沿海高速、G15深汕高速、G25长深高速、S86外环高速、东部过境高速。


(二)深圳湾口岸

S3广深沿江高速、东滨隧道、东滨路、沙河西路。


(三)皇岗口岸

G4广深高速、皇岗路(皇岗口岸段)、百合路、同庆路、福田南路(皇岗口岸段)。


(四)福田口岸

G4广深高速、桂花路、国花路、裕亨路。


(五)罗湖口岸

S29清平高速、玉平大道、泥岗路(红岭立交至洪湖立交段)、洪湖西路、人民公园路、和平路、沿河南路辅道东行方向(人民南路至文锦南路段)。


(六)文锦渡口岸

S29清平高速、玉平大道、泥岗路(红岭立交至洪湖立交段)、文锦北路、文锦中路、文锦南路。


(七)沙头角口岸

S30惠深沿海高速、G4E盐排高速、深盐路、沙盐路、沙深路。


(八)莲塘口岸

G25长深高速、东部过境高速。


(九)深圳机场

G4广深高速、G15机荷高速、机场南路、领航高架、空港八道。


例外车辆:

下列非深圳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不受上述限行措施限制:

(一)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二)持道路运输证件的客运车辆(不含租赁小汽车)及中型以上客运车辆。

(三)香港号牌(含香港内地牌和内地香港牌)、使领馆号牌车辆。

(四)对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因全国、全省性大型会议、展会等活动需要在禁行时间、禁行道路通行的,应当提前到市交警部门办理机动车辆临时通行证,经批准方可按规定通行。


处罚规定:

非深圳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前两次在禁行区域内违反禁行规定的,不予处罚;自第三次违反禁行规定起进行处罚——违反一次处罚款300元,记3分。


非深圳核发号牌危险品运输车辆限行规定

一、每天0时至6时,禁止非深圳号牌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在全市除高速公路以外所有道路通行。

二、本通告所称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是指车辆使用性质为“危化品运输”的货车、专用车辆。

三、本通告所指高速公路具体包括:自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施行


深圳市区部分片区道路实施限制性交通措施

一、关于罗湖口岸(火车站片区,含和平路)交通组织的调整

(一)建设路从嘉宾路口起以南路段北往南方向,禁止除公交营运大中小巴和出租小汽车以外的社会车辆通行。

(二)和平路船步街路口以南路段设置出租小汽车专用道,供出租小汽车专用。所有载客经和平路进入罗湖口岸交通楼的出租小汽车,按交通标志标线指引在出租小汽车专用车道排队进入,在到达交通楼落客后,禁止在交通楼停车场候客或载客。


二、关于对东门商业步行街区域通行措施的调整

(一)每日7时至24时,除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外,禁止其他车辆进入罗湖区东门商业步行街区域内通行。

(二)本条款所称东门商业步行街区域是指东门路以西、立新路以南、新园路以东、深南辅路和永新街以北内侧人行道范围内。

(三)本条款所称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三、关于福田口岸片区交通组织的调整

(一)进出福田口岸西侧公交场站的公交车辆,须经国花路进入裕亨路后由福田口岸西侧通道进入,由公交场站北面出口驶出。

(二)进出福田口岸片区的社会车辆,须经国花路进入裕亨路后,由裕亨路东侧的南北向道路和裕亨路北侧的东西向道路通行后驶出口岸片区。

(三)裕亨路每日0时至24时禁止空载出租小汽车进入,所有进入渔农村的载客出租小汽车,按交通标志标线的指引由裕亨路(靠左侧车道)东行经过福田口岸,进入渔农村综合停车场出租车落客点下客后驶离。


四、关于福中一路儿童医院路段交通组织的调整

(一)福中一路(益田路口至民田路口段)最北侧两条车道设置为医院预约车辆通道,禁止出租车在最北侧两车道通行。

(二)福中一路(益田路口至民田路口段)最南侧车道设置为即停即走通道。

(三)福中一路(益田路口至民田路口段)的南侧第二车道设置为出租车排队等候通道,出租车必须经过该通道再依次进入上客区。


五、关于采取限制大型车辆通行的措施

(一)每天0时至24时禁止大型车辆驶入临平一路(红岗路至清平高速段)。

(二)每日0时至24时(含法定节假日),禁止大型客车(公交车除外)驶入国花路、裕亨路。

(三)本通告所称大型车辆是指大、中型客车,中型或重型货车、牵引车、专项作业车。


六、关于在福田口岸裕亨路实施即停即走管理措施

(一)裕亨路福田口岸联检大楼西侧至东侧路段实行3分钟(含停靠)即停即走管理,即机动车自裕亨路桂花路口至联检大楼东侧斑马线区间(不含斑马线)的路段连续通过和停靠时间不得超过3分钟。

(二)机动车违反前款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使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取证后,按照交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同时存在其他违法行为的,按相应条款合并处罚。

(三)即停即走管理措施全天24小时实行,含法定节假日。


七、关于在深圳机场领航高架桥离港平台、网约车上客通道实施即停即走管理措施

(一)领航高架桥离港平台,空港八道南侧停车场区域内的“网约车上客通道”实行即停即走管理。机动车通过上述路段的通过和停靠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

(二)机动车违反前款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使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取证后,按照交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同时存在其他违法行为的,按相应条款合并处罚。

(三)即停即走管理措施全天24小时实行,含法定节假日。


八、关于在深圳北站实施即停即走的管理措施

(一)深圳北站西广场负一层(深圳北站西广场B1通道入口至B1通道出口)实行3分钟即停即走管理,即机动车通过即停即走上落客通道时间不得超过3分钟(含停靠时间)。同时致远中路全路段严禁机动车临时停放、上落客。

(二)机动车违反前款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使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取证后,按照交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同时存在其他违法行为的,按相应条款合并处罚。

(三)即停即走管理措施全天24小时实行,含法定节假日。


九、关于在仙湖植物园及仙湖路(莲十路以东段)实施临时交通管制并实行预约通行措施

(一)所有双休日、元旦、清明节、端午节、劳动节、中秋节、国庆节(含法定调休时间)的每天0时至24时,在仙湖植物园、仙湖路(莲十路以东段)实行临时交通管制。

(二)交通管制期间,9座及以下小型客车(出租车,含“预约出租客运”车辆除外),必须经网络预约成功,才能在管制区域通行及停车,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不受本通告规定的影响。

(三)通过“深圳交警”微信公众号、深圳交警网站、预约通行二维码等渠道可进行预约,进入预约区域时请主动向执勤民警出示预约成功短信或预约成功页面。

(四)车辆未经预约或违反本通告进入限行区域的,按照交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同时存在其他违法行为的,按相应条款合并处罚。

(五)除夕、春节假期及元宵节,我局将安排警力对仙湖植物园及仙湖路、莲十路实行现场管制,不实行预约通行,请服从现场交警的指挥。


通告实行时间:

本通告自2022年4月9日至2023年4月8日施行。请广大驾驶员注意交通标志标线的变化,服从交通民警指挥。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我局将依照道路交通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深圳货车限行规定】


低速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农用机械车

每日0时至24时禁止低速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农用机械车在深圳市内所有道路行驶。


大型货车


(一)每天0时至24时禁止大型货车驶入以下区域、路段和广场:


1.区域

(1)东起新洲路(含新洲路),西至香梅路(含香梅路),南起深南大道(含深南大道),北至北环大道(含北环大道)。

(2)东起龙城大道(含龙城大道),西至黄阁路(含黄阁路)与爱南路(含龙翔大道至龙岗大道段),南起龙岗大道(不含龙岗大道),北至龙平公路(含龙平公路)。

(3)东起黄阁路(含黄阁路)与爱南路(含龙翔大道至龙岗大道段),西至盐龙大道辅道(不含盐龙大道辅道),南起龙岗大道(不含龙岗大道)与G15高速(不含G15高速),北至清林路(含清林路)。


2.路段。

跨区域:深南大道(沿河立交至南海立交段)、笋岗路、北环大道(龙珠立交至上步立交段)、侨香路(香莲立交至深云路段)、滨海大道、滨河大道、S30惠深沿海高速公路(林场隧道至罗沙路段)。


罗湖区:罗沙路、人民公园路、新园路、红桂路(人民公园路至新园路段)、临平一路、春风高架桥、沙湾路(东湖水厂至沙湾特检站段)、玉平大道北往南方向通往清水河和红岭路方向的右转匝道。


福田区:泥岗路(黄木岗立交至红岭立交段)、皇岗路、梅观路、莲花路、上步路、福民路、彩田路、福强路、裕亨路、福龙路(香环立交至南坪立交段)、梅林路(梅山街至彩田路段)、梅华路(梅丽路至越华路段)、凯丰路、中康路。


南山区:龙珠大道(北环大道至沙河西路段)、南海大道(港湾大道至北环大道段)、后海大道、东滨路、海月路、爱榕路、工业六路、工业七路、近海路、公园路、太子路、兴华路、招商路、蛇口新街、蛇口老街、海昌街、赤湾商业街、南新路、桂花路、松湖路、荔湾路、铲湾路、棉山路、前海路、沙河西路(北环大道以南段)、丽水路(学苑大道至丽山路段)、龙珠八路、南坪快速塘朗山立交桥底(塘朗山隧道北出口往北130米至260米)段。


盐田区:梧桐山盘山公路、盐梅路(盐三路至环梅路)、盐三路、洪安二街(东海四街至北山道段)、东海道(洪安路至永安路段)、艺海路(含惠深沿海高速公路大梅沙匝道-艺海路口)、环梅路。


宝安区:宝安大道、东方大道(田园路至松岗大道段)、楼岗大道(107国道至松岗大道段)、松明大道(107国道至松瑞路段)、政丰北路(白石厦大道至福洲大道段)、G4(广深高速)和G15(机荷高速)鹤州出口往航站楼方向匝道、机场南路G4(广深高速)鹤州入口往福田方向和广州方向匝道、机场南路主道全路段、宝石西路、宝石南路(青年路以北段)、宝石东路(羊台山工业路以西段)、机荷高速溪之谷收费站及进出口匝道、领航高架桥、空港八道。


龙岗区:龙平东路(龙城大道以东段)、雅乐园路(平南路至龙岗大道段)、龙园路(福宁路至南联路段)、平南路(龙岗大道至龙平东路段)、龙兴街(龙平东路至龙岗大道段)、圩肚街、向东路、龙岗路(鹏达路至龙岗大道段)、建新路、翠竹路(建新路至龙岗大道段)、冲之大道(张衡路至稼先路段)、教育北路(盐龙大道至环坪路段)、环坪路(教育北路以西路段)、雅园路(五和大道至坂雪岗大道段)、永香西路、力嘉路、松柏路、富康路(沙荷路以北段)、保康路、松茂路、六约路、礼耕路、勤富路、科技园路(香叶路以西段)、景芬路(香叶路以西段)、香叶路、星火路、龙岭南路、竹坡路、坂银通道、金排路(禾富东路至信鸽路)。


龙华区:玉龙路(南坪快速路至新区大道段)、建设路、龙华人民路(龙观路至福龙路段)、民丰路、民安路、腾龙路(民宝路至和平路段)。


坪山区:人民路(光祖北路至宝梓中路段)、体育一路、碧三路、新合路(体育二路至比亚迪路段)、光祖北路(坪山大道至吉祥路段)、吉祥路(光祖北路至吉康路段)、创景路(金牛东路至金田路段)。


大鹏新区:南澳富民路。


3.广场。

火车站东、西广场。


(二)每天7时至22时禁止大型货车驶入以下区域、路段(不含本通告内规定每天0时至24时禁止大型货车驶入的区域、路段和广场):


1.区域。

东起沿河路(不含沿河路),西至沙河东路(不含沙河东路),南起春风高架桥、滨河大道、滨海大道、福强路、福荣路,北至布心路(不含布心路)、泥岗路(不含泥岗路红岭立交以东段)、北环大道(不含龙珠立交至沙河东立交段)。


2.路段。

罗湖区:金湖路(银湖路至武警医院段)、延芳路(罗沙边防通道桥至东湖公园南门段)。

盐田区:盐梅路(环梅路以东段)。

宝安区:翻身路、前进一路、创业一路、沙井中心路(新和大道至南环路段)、新沙路。

龙华区:三联路、广场沿河路、求知路、观艺路、烟桥路。

龙岗区:齐心路、太围路、园山教育路、围湖东路、新园路。

坪山区:坪山大道(东纵路至锦绣北路段)、行政一路、行政九路。

光明区:光翠路、长春路、振明路、金安路、集美路、静宁路、金辉路、望胜路、红花路。

前海自贸区:前湾三路(西往东方向临海大道至听海大道段)。


(三)每天7时至9时30分、17时至20时禁止大型货车驶入以下路段:


罗湖区:文锦北路(洪湖立交以北段)。

南山区:沙河西路(北环大道至松白公路段)、南山大道(北环大道至东滨路段)、白石路、沿山路、科苑路(北环大道至东滨路段)、创业路。

龙岗区:五和大道(张衡路至贝尔路)、六和路、四联路(红棉三路至龙岗大道段)、教育中路(振兴路至龙岗大道)、安兴路、安业路、安昌路、安居路、油甘园路、园山沿河路、陈屋路、万凤路、八斗路、荷新路、荷坳路、坳园路、坳牌路。

龙华区:和平路、民治大道(布龙路至工业路段)。

坪山区:锦绣路(翠景路至宝梓南路段)、白石路、乌石路。

光明区:民生大道、光明大街、光明大道(光明大道东行方向松白路路口以西段除外)


(四)每天7时至9时30分禁止大型货车驶入以下路段:

龙岗区:张衡路。


(五)每天17时至20时禁止大型货车驶入以下路段:

宝安区:德政路(东往西方向石岩外环路至捷家宝路段)。


小型货车


(一)每天0时至24时禁止小型货车驶入以下区域、路段:


1.区域。

东起新洲路(不含新洲路),西至香梅路(不含香梅路),南起红荔路(不含红荔路),北至北环大道(不含北环大道)。


2.路段。

罗湖区:沙湾路(东湖水厂至沙湾检查站)。

南山区:丽水路(学苑大道至丽山路段)、一号路。

宝安区:领航高架桥。


(二)每天7时至20时禁止小型货车驶入以下路段:

跨区域:深南大道(沿河立交至香梅路段)、笋岗路(雅园立交至皇岗路段)。

罗湖区:书城路、金塘街、金华街、万象街、木棉花街、嘉宾路西段(宝安南路至金塘街)。

福田区:红荔路(红岭路至香梅路段)、莲花路(皇岗路至香梅路段)、国花路、裕亨路。

龙华区:广场沿河路、求知路、观艺路、烟桥路。


(三)工作日7时至9时30分、17时至20时禁止小货车驶入以下区域、路段和广场行驶:


1.区域。

东起沿河路(不含沿河路),西至沙河东路(不含沙河东路),南起春风高架桥、滨河大道、滨海大道及福强路(不含春风高架桥、滨河大道、滨海大道、福强路),北至布心路、泥岗路、北环路(不含布心路、泥岗路、北环大道)。


2.路段。

罗湖区:爱国路(布心路至沿河北路段)

福田区:梅林路、梅华路、梅丽路、凯丰路、中康路、梅观路(北环大道至南坪快速路段)

南山区:后海大道、南海大道(北环大道至港湾大道段)、南山大道(北环大道至东滨路段)。


3.广场。

火车站东、西广场。


哪些货车不受限行规定限制

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不受本货车限行规定限制。


货车类型

本通告所称大型货车是指重型或中型货车、牵引车、专项作业车;小型货车是指轻型或微型货车。

原有通告与本通告不符的,以本通告为准。对于违反本通告规定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我局将依法予以处罚。


规定实行时间

本通告自2021年6月15日至2022年6月14日施行。


【深圳多乘员车辆专用车道限行规定】

为缓解我市部分道路的交通压力,进一步改善市区的道路通行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深圳交警决定将滨海大道、滨河大道(滨海白石立交至滨河下沙人行天桥)西往东方向、梅观高速北往南方向(华为出口至梅东二路段)、坂银大道(环城南路至北环大道段)主道最左侧一条车道设置为多乘员车辆专用车道。具体如下:


一、滨海大道、滨河大道多乘员车辆专用车道实施如下:

(一)工作日每天7时30分至9时30分,17时30分至19时30分,禁止多乘员车辆以外的机动车经多乘员车辆专用车道行驶。

(二)使用多乘员车道的车辆必须为核定载客人数9人(含9人)以下的小型、微型客车,且车辆乘员是2人及以上。


二、梅观高速多乘员车辆专用车道实施如下:

(一)梅观高速北往南方向华为出口至梅东二路段,工作日每天7时至9时,禁止多乘员车辆以外的机动车经多乘员车辆专用车道行驶。

(二)使用多乘员车道的车辆必须为车辆乘员是2人及以上的客车(含公交车)。


三、坂银大道多乘员车辆专用车道实施如下:

(一)坂银大道南往北方向北环大道至环城南路段,工作日每天17时30分至19时30分,禁止多乘员车辆以外的机动车经多乘员车辆专用车道行驶。

(二)坂银大道北往南方向环城南路至北环大道段,工作日每天7时30分至9时30分,禁止多乘员车辆以外的机动车经多乘员车辆专用车道行驶。

(三)使用多乘员车道的车辆必须为车辆乘员是2人及以上的客车(含公交车)。


处罚:

对于违反本通告规定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深圳交警将依法予以处罚。


实行时间:

自2022年4月19日至2023年4月18日施行。请广大交通参与者遵照本通告,按交通标志指引遵法行驶。

2022年深圳外地车限行(时间+路段+规则)


深圳外地车限行时间为工作日7时至9时,17时30分至19时30分,非深圳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前两次在禁行区域内违反禁行规定的,不予处罚;自第三次违反禁行规定起进行处罚——罚款300元,记3分。


2022深圳外地车限行规定


限行时间:

工作日7时至9时,17时30分至19时30分


限行区域:

深圳全市道路(高快速路及通往口岸道路除外)


限行规则:

工作日7时至9时,17时30分至19时30分,禁止非深圳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在全市道路通行。


免限行申请:

外地车每月有一次来深圳不限行的机会,非深车主可通过自助申报,临时来深圳不限行。


例外道路:

工作日7时至9时,17时30分至19时30分,需要进出口岸及机场的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可以在以下道路通行。


(一)深圳市内高速公路

S3广深沿江高速、G4广深高速、G15机荷高速、S33南光高速、S31龙大高速、G94梅观高速、S29清平高速、G4E盐排高速、S28水官高速、G4E博深高速、S30惠深沿海高速、G15深汕高速、G25长深高速、S86外环高速、东部过境高速。


(二)深圳湾口岸

S3广深沿江高速、东滨隧道、东滨路、沙河西路。


(三)皇岗口岸

G4广深高速、皇岗路(皇岗口岸段)、百合路、同庆路、福田南路(皇岗口岸段)。


(四)福田口岸

G4广深高速、桂花路、国花路、裕亨路。


(五)罗湖口岸

S29清平高速、玉平大道、泥岗路(红岭立交至洪湖立交段)、洪湖西路、人民公园路、和平路、沿河南路辅道东行方向(人民南路至文锦南路段)。


(六)文锦渡口岸

S29清平高速、玉平大道、泥岗路(红岭立交至洪湖立交段)、文锦北路、文锦中路、文锦南路。


(七)沙头角口岸

S30惠深沿海高速、G4E盐排高速、深盐路、沙盐路、沙深路。


(八)莲塘口岸

G25长深高速、东部过境高速。


(九)深圳机场

G4广深高速、G15机荷高速、机场南路、领航高架、空港八道。


例外车辆:

下列非深圳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不受上述限行措施限制:

(一)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二)持道路运输证件的客运车辆(不含租赁小汽车)及中型以上客运车辆。

(三)香港号牌(含香港内地牌和内地香港牌)、使领馆号牌车辆。

(四)对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因全国、全省性大型会议、展会等活动需要在禁行时间、禁行道路通行的,应当提前到市交警部门办理机动车辆临时通行证,经批准方可按规定通行。


处罚规定:

非深圳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前两次在禁行区域内违反禁行规定的,不予处罚;自第三次违反禁行规定起进行处罚——违反一次处罚款300元,记3分。


非深圳核发号牌危险品运输车辆限行规定

一、每天0时至6时,禁止非深圳号牌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在全市除高速公路以外所有道路通行。

二、本通告所称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是指车辆使用性质为“危化品运输”的货车、专用车辆。

三、本通告所指高速公路具体包括:自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施行


深圳市区部分片区道路实施限制性交通措施

一、关于罗湖口岸(火车站片区,含和平路)交通组织的调整

(一)建设路从嘉宾路口起以南路段北往南方向,禁止除公交营运大中小巴和出租小汽车以外的社会车辆通行。

(二)和平路船步街路口以南路段设置出租小汽车专用道,供出租小汽车专用。所有载客经和平路进入罗湖口岸交通楼的出租小汽车,按交通标志标线指引在出租小汽车专用车道排队进入,在到达交通楼落客后,禁止在交通楼停车场候客或载客。


二、关于对东门商业步行街区域通行措施的调整

(一)每日7时至24时,除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外,禁止其他车辆进入罗湖区东门商业步行街区域内通行。

(二)本条款所称东门商业步行街区域是指东门路以西、立新路以南、新园路以东、深南辅路和永新街以北内侧人行道范围内。

(三)本条款所称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三、关于福田口岸片区交通组织的调整

(一)进出福田口岸西侧公交场站的公交车辆,须经国花路进入裕亨路后由福田口岸西侧通道进入,由公交场站北面出口驶出。

(二)进出福田口岸片区的社会车辆,须经国花路进入裕亨路后,由裕亨路东侧的南北向道路和裕亨路北侧的东西向道路通行后驶出口岸片区。

(三)裕亨路每日0时至24时禁止空载出租小汽车进入,所有进入渔农村的载客出租小汽车,按交通标志标线的指引由裕亨路(靠左侧车道)东行经过福田口岸,进入渔农村综合停车场出租车落客点下客后驶离。


四、关于福中一路儿童医院路段交通组织的调整

(一)福中一路(益田路口至民田路口段)最北侧两条车道设置为医院预约车辆通道,禁止出租车在最北侧两车道通行。

(二)福中一路(益田路口至民田路口段)最南侧车道设置为即停即走通道。

(三)福中一路(益田路口至民田路口段)的南侧第二车道设置为出租车排队等候通道,出租车必须经过该通道再依次进入上客区。


五、关于采取限制大型车辆通行的措施

(一)每天0时至24时禁止大型车辆驶入临平一路(红岗路至清平高速段)。

(二)每日0时至24时(含法定节假日),禁止大型客车(公交车除外)驶入国花路、裕亨路。

(三)本通告所称大型车辆是指大、中型客车,中型或重型货车、牵引车、专项作业车。


六、关于在福田口岸裕亨路实施即停即走管理措施

(一)裕亨路福田口岸联检大楼西侧至东侧路段实行3分钟(含停靠)即停即走管理,即机动车自裕亨路桂花路口至联检大楼东侧斑马线区间(不含斑马线)的路段连续通过和停靠时间不得超过3分钟。

(二)机动车违反前款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使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取证后,按照交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同时存在其他违法行为的,按相应条款合并处罚。

(三)即停即走管理措施全天24小时实行,含法定节假日。


七、关于在深圳机场领航高架桥离港平台、网约车上客通道实施即停即走管理措施

(一)领航高架桥离港平台,空港八道南侧停车场区域内的“网约车上客通道”实行即停即走管理。机动车通过上述路段的通过和停靠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

(二)机动车违反前款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使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取证后,按照交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同时存在其他违法行为的,按相应条款合并处罚。

(三)即停即走管理措施全天24小时实行,含法定节假日。


八、关于在深圳北站实施即停即走的管理措施

(一)深圳北站西广场负一层(深圳北站西广场B1通道入口至B1通道出口)实行3分钟即停即走管理,即机动车通过即停即走上落客通道时间不得超过3分钟(含停靠时间)。同时致远中路全路段严禁机动车临时停放、上落客。

(二)机动车违反前款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使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取证后,按照交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同时存在其他违法行为的,按相应条款合并处罚。

(三)即停即走管理措施全天24小时实行,含法定节假日。


九、关于在仙湖植物园及仙湖路(莲十路以东段)实施临时交通管制并实行预约通行措施

(一)所有双休日、元旦、清明节、端午节、劳动节、中秋节、国庆节(含法定调休时间)的每天0时至24时,在仙湖植物园、仙湖路(莲十路以东段)实行临时交通管制。

(二)交通管制期间,9座及以下小型客车(出租车,含“预约出租客运”车辆除外),必须经网络预约成功,才能在管制区域通行及停车,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不受本通告规定的影响。

(三)通过“深圳交警”微信公众号、深圳交警网站、预约通行二维码等渠道可进行预约,进入预约区域时请主动向执勤民警出示预约成功短信或预约成功页面。

(四)车辆未经预约或违反本通告进入限行区域的,按照交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同时存在其他违法行为的,按相应条款合并处罚。

(五)除夕、春节假期及元宵节,我局将安排警力对仙湖植物园及仙湖路、莲十路实行现场管制,不实行预约通行,请服从现场交警的指挥。


通告实行时间:

本通告自2022年4月9日至2023年4月8日施行。请广大驾驶员注意交通标志标线的变化,服从交通民警指挥。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我局将依照道路交通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深圳货车限行规定】


低速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农用机械车

每日0时至24时禁止低速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农用机械车在深圳市内所有道路行驶。


大型货车


(一)每天0时至24时禁止大型货车驶入以下区域、路段和广场:


1.区域

(1)东起新洲路(含新洲路),西至香梅路(含香梅路),南起深南大道(含深南大道),北至北环大道(含北环大道)。

(2)东起龙城大道(含龙城大道),西至黄阁路(含黄阁路)与爱南路(含龙翔大道至龙岗大道段),南起龙岗大道(不含龙岗大道),北至龙平公路(含龙平公路)。

(3)东起黄阁路(含黄阁路)与爱南路(含龙翔大道至龙岗大道段),西至盐龙大道辅道(不含盐龙大道辅道),南起龙岗大道(不含龙岗大道)与G15高速(不含G15高速),北至清林路(含清林路)。


2.路段。

跨区域:深南大道(沿河立交至南海立交段)、笋岗路、北环大道(龙珠立交至上步立交段)、侨香路(香莲立交至深云路段)、滨海大道、滨河大道、S30惠深沿海高速公路(林场隧道至罗沙路段)。


罗湖区:罗沙路、人民公园路、新园路、红桂路(人民公园路至新园路段)、临平一路、春风高架桥、沙湾路(东湖水厂至沙湾特检站段)、玉平大道北往南方向通往清水河和红岭路方向的右转匝道。


福田区:泥岗路(黄木岗立交至红岭立交段)、皇岗路、梅观路、莲花路、上步路、福民路、彩田路、福强路、裕亨路、福龙路(香环立交至南坪立交段)、梅林路(梅山街至彩田路段)、梅华路(梅丽路至越华路段)、凯丰路、中康路。


南山区:龙珠大道(北环大道至沙河西路段)、南海大道(港湾大道至北环大道段)、后海大道、东滨路、海月路、爱榕路、工业六路、工业七路、近海路、公园路、太子路、兴华路、招商路、蛇口新街、蛇口老街、海昌街、赤湾商业街、南新路、桂花路、松湖路、荔湾路、铲湾路、棉山路、前海路、沙河西路(北环大道以南段)、丽水路(学苑大道至丽山路段)、龙珠八路、南坪快速塘朗山立交桥底(塘朗山隧道北出口往北130米至260米)段。


盐田区:梧桐山盘山公路、盐梅路(盐三路至环梅路)、盐三路、洪安二街(东海四街至北山道段)、东海道(洪安路至永安路段)、艺海路(含惠深沿海高速公路大梅沙匝道-艺海路口)、环梅路。


宝安区:宝安大道、东方大道(田园路至松岗大道段)、楼岗大道(107国道至松岗大道段)、松明大道(107国道至松瑞路段)、政丰北路(白石厦大道至福洲大道段)、G4(广深高速)和G15(机荷高速)鹤州出口往航站楼方向匝道、机场南路G4(广深高速)鹤州入口往福田方向和广州方向匝道、机场南路主道全路段、宝石西路、宝石南路(青年路以北段)、宝石东路(羊台山工业路以西段)、机荷高速溪之谷收费站及进出口匝道、领航高架桥、空港八道。


龙岗区:龙平东路(龙城大道以东段)、雅乐园路(平南路至龙岗大道段)、龙园路(福宁路至南联路段)、平南路(龙岗大道至龙平东路段)、龙兴街(龙平东路至龙岗大道段)、圩肚街、向东路、龙岗路(鹏达路至龙岗大道段)、建新路、翠竹路(建新路至龙岗大道段)、冲之大道(张衡路至稼先路段)、教育北路(盐龙大道至环坪路段)、环坪路(教育北路以西路段)、雅园路(五和大道至坂雪岗大道段)、永香西路、力嘉路、松柏路、富康路(沙荷路以北段)、保康路、松茂路、六约路、礼耕路、勤富路、科技园路(香叶路以西段)、景芬路(香叶路以西段)、香叶路、星火路、龙岭南路、竹坡路、坂银通道、金排路(禾富东路至信鸽路)。


龙华区:玉龙路(南坪快速路至新区大道段)、建设路、龙华人民路(龙观路至福龙路段)、民丰路、民安路、腾龙路(民宝路至和平路段)。


坪山区:人民路(光祖北路至宝梓中路段)、体育一路、碧三路、新合路(体育二路至比亚迪路段)、光祖北路(坪山大道至吉祥路段)、吉祥路(光祖北路至吉康路段)、创景路(金牛东路至金田路段)。


大鹏新区:南澳富民路。


3.广场。

火车站东、西广场。


(二)每天7时至22时禁止大型货车驶入以下区域、路段(不含本通告内规定每天0时至24时禁止大型货车驶入的区域、路段和广场):


1.区域。

东起沿河路(不含沿河路),西至沙河东路(不含沙河东路),南起春风高架桥、滨河大道、滨海大道、福强路、福荣路,北至布心路(不含布心路)、泥岗路(不含泥岗路红岭立交以东段)、北环大道(不含龙珠立交至沙河东立交段)。


2.路段。

罗湖区:金湖路(银湖路至武警医院段)、延芳路(罗沙边防通道桥至东湖公园南门段)。

盐田区:盐梅路(环梅路以东段)。

宝安区:翻身路、前进一路、创业一路、沙井中心路(新和大道至南环路段)、新沙路。

龙华区:三联路、广场沿河路、求知路、观艺路、烟桥路。

龙岗区:齐心路、太围路、园山教育路、围湖东路、新园路。

坪山区:坪山大道(东纵路至锦绣北路段)、行政一路、行政九路。

光明区:光翠路、长春路、振明路、金安路、集美路、静宁路、金辉路、望胜路、红花路。

前海自贸区:前湾三路(西往东方向临海大道至听海大道段)。


(三)每天7时至9时30分、17时至20时禁止大型货车驶入以下路段:


罗湖区:文锦北路(洪湖立交以北段)。

南山区:沙河西路(北环大道至松白公路段)、南山大道(北环大道至东滨路段)、白石路、沿山路、科苑路(北环大道至东滨路段)、创业路。

龙岗区:五和大道(张衡路至贝尔路)、六和路、四联路(红棉三路至龙岗大道段)、教育中路(振兴路至龙岗大道)、安兴路、安业路、安昌路、安居路、油甘园路、园山沿河路、陈屋路、万凤路、八斗路、荷新路、荷坳路、坳园路、坳牌路。

龙华区:和平路、民治大道(布龙路至工业路段)。

坪山区:锦绣路(翠景路至宝梓南路段)、白石路、乌石路。

光明区:民生大道、光明大街、光明大道(光明大道东行方向松白路路口以西段除外)


(四)每天7时至9时30分禁止大型货车驶入以下路段:

龙岗区:张衡路。


(五)每天17时至20时禁止大型货车驶入以下路段:

宝安区:德政路(东往西方向石岩外环路至捷家宝路段)。


小型货车


(一)每天0时至24时禁止小型货车驶入以下区域、路段:


1.区域。

东起新洲路(不含新洲路),西至香梅路(不含香梅路),南起红荔路(不含红荔路),北至北环大道(不含北环大道)。


2.路段。

罗湖区:沙湾路(东湖水厂至沙湾检查站)。

南山区:丽水路(学苑大道至丽山路段)、一号路。

宝安区:领航高架桥。


(二)每天7时至20时禁止小型货车驶入以下路段:

跨区域:深南大道(沿河立交至香梅路段)、笋岗路(雅园立交至皇岗路段)。

罗湖区:书城路、金塘街、金华街、万象街、木棉花街、嘉宾路西段(宝安南路至金塘街)。

福田区:红荔路(红岭路至香梅路段)、莲花路(皇岗路至香梅路段)、国花路、裕亨路。

龙华区:广场沿河路、求知路、观艺路、烟桥路。


(三)工作日7时至9时30分、17时至20时禁止小货车驶入以下区域、路段和广场行驶:


1.区域。

东起沿河路(不含沿河路),西至沙河东路(不含沙河东路),南起春风高架桥、滨河大道、滨海大道及福强路(不含春风高架桥、滨河大道、滨海大道、福强路),北至布心路、泥岗路、北环路(不含布心路、泥岗路、北环大道)。


2.路段。

罗湖区:爱国路(布心路至沿河北路段)

福田区:梅林路、梅华路、梅丽路、凯丰路、中康路、梅观路(北环大道至南坪快速路段)

南山区:后海大道、南海大道(北环大道至港湾大道段)、南山大道(北环大道至东滨路段)。


3.广场。

火车站东、西广场。


哪些货车不受限行规定限制

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不受本货车限行规定限制。


货车类型

本通告所称大型货车是指重型或中型货车、牵引车、专项作业车;小型货车是指轻型或微型货车。

原有通告与本通告不符的,以本通告为准。对于违反本通告规定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我局将依法予以处罚。


规定实行时间

本通告自2021年6月15日至2022年6月14日施行。


【深圳多乘员车辆专用车道限行规定】

为缓解我市部分道路的交通压力,进一步改善市区的道路通行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深圳交警决定将滨海大道、滨河大道(滨海白石立交至滨河下沙人行天桥)西往东方向、梅观高速北往南方向(华为出口至梅东二路段)、坂银大道(环城南路至北环大道段)主道最左侧一条车道设置为多乘员车辆专用车道。具体如下:


一、滨海大道、滨河大道多乘员车辆专用车道实施如下:

(一)工作日每天7时30分至9时30分,17时30分至19时30分,禁止多乘员车辆以外的机动车经多乘员车辆专用车道行驶。

(二)使用多乘员车道的车辆必须为核定载客人数9人(含9人)以下的小型、微型客车,且车辆乘员是2人及以上。


二、梅观高速多乘员车辆专用车道实施如下:

(一)梅观高速北往南方向华为出口至梅东二路段,工作日每天7时至9时,禁止多乘员车辆以外的机动车经多乘员车辆专用车道行驶。

(二)使用多乘员车道的车辆必须为车辆乘员是2人及以上的客车(含公交车)。


三、坂银大道多乘员车辆专用车道实施如下:

(一)坂银大道南往北方向北环大道至环城南路段,工作日每天17时30分至19时30分,禁止多乘员车辆以外的机动车经多乘员车辆专用车道行驶。

(二)坂银大道北往南方向环城南路至北环大道段,工作日每天7时30分至9时30分,禁止多乘员车辆以外的机动车经多乘员车辆专用车道行驶。

(三)使用多乘员车道的车辆必须为车辆乘员是2人及以上的客车(含公交车)。


处罚:

对于违反本通告规定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深圳交警将依法予以处罚。


实行时间:

自2022年4月19日至2023年4月18日施行。请广大交通参与者遵照本通告,按交通标志指引遵法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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