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来深圳就业有每人500元社保补贴!附攻略!

资讯来源:深圳人社
首次来深圳就业有每人500元社保补贴!附攻略!为全力保障我市企业用工需求,确保我市就业大局稳定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助力企业实现新年“开门红”,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多项举措。(关注深圳派,获取深圳社保补贴最新资讯及办事入口)
申请对象及条件
(一)补贴对象
1.在本市登记注册的企业(含经总公司授权的分公司,劳务派遣企业除外);
2.首次在深就业员工。
(二)补贴条件
1.在2023年2月1日至4月30日期间,企业新招用首次在深就业员工(须于招用当月参保并正常缴费),且为其连续正常缴交社会保险费(以失业保险为准)满3个月;
2.新招用员工在深无历史参保记录(特定工伤、职业伤害、少儿医保、大学生医保除外)。
(三)补贴标准
1.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新招用员工补贴,每家最高30万元。本项补贴可与创业带动就业补贴、脱贫人口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吸纳退役军人就业补贴、员工制家政企业吸纳就业补贴叠加享受。
2.对符合条件的员工,按照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员工初次就业补贴。本项补贴可与基层就业补贴叠加享受。
办理流程
(一)申请流程
免申请发放。企业新招用员工补贴、员工初次就业补贴实行“免申即享”,无需企业、员工申请,也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二)信息公示
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区或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按月汇总补贴对象、补贴项目、补贴金额等,并对外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经过调查不符合补贴条件的,不予补贴并告知企业;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但经过调查异议不成立的,进入支付环节。
(三)补贴拨付
公示通过后,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区或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在公示结束后次月月底前将补贴分别拨入符合条件的企业银行账户、员工个人金融社保卡。
注意事项
(一)企业应准确提供必要信息,做到诚信申报。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对补贴开展随机抽查,对存在虚假套领补贴等行为,一经查实责令退回。
(二)新招用员工补贴可与创业带动就业补贴、脱贫人口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吸纳退役军人就业补贴、员工制家政企业吸纳就业补贴叠加享受;初次就业补贴可与基层就业补贴叠加享受。
(三)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3年6月30日。
补贴热线电话:89332416
(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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