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2019年义务教育新生入学指引

2019南山

● 南山区申请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学位须具备的条件

○ (一)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

我区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符合教育法律规定“年满六周岁”(今年申请小学一年级学位的适龄儿童为2013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在南山区有合法住房、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深圳市户籍儿童;
2.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3.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儿童;
4.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一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

○ (二)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

在南山区有合法住房、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 目前就读小学六年级,具有深圳户籍的儿童、少年或享受深圳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
2.在深圳就读小学六年级,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一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少年。

● 申请小一学位需提交什么证明材料?

○ 深圳户籍

1.登陆
南山教育在线网站
《南山区2019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系统报名后自己打印);
2.全家户口本;
3.购房户:儿童父母在本学区的有效《房产证》(或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复印件加盖银行章);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出具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及已缴纳的首期款收据或每月银行按揭还款对账单(2-3张即可);租房户:须提交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办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本),同时提供《房屋租赁管理费》发票(2013年1月1日之后办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无需提交管理费发票);无法提供《房屋租赁凭证》的租房家庭,可提供由市(区)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信息》(蓝本),但不能积分;
4.父母必须于2019年4月20日前到本市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或核对计划生育信息。

○ 非深圳户籍儿童(大陆地区)

1.《南山区2019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系统报名后自己打印);
2.全家户口本;父母在深《居住证》;
3.购房户:儿童父母在本学区的有效《房产证》(或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复印件加盖银行章);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出具《购房合同》及已缴纳的首期款收据或每月银行按揭还款对账单(2-3张即可);租房户:须提交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办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本),同时提供《房屋租赁管理费》发票(2013年1月1日之后办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无需提交管理费发票);无法提供《房屋租赁凭证》的租房家庭,可提供由市(区)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信息》(蓝本),但不能积分;租赁凭证或租赁信息必须在2018年4月30日前办理;
4.父母持有效的《深圳市社会保障卡》;
5.区工作站登记相关计划生育信息(登记前建议先电话咨询各街道计生部门或社区工作站);
6.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除了提供以上材料外,还应出具有关证明材料(见《关于入学材料的说明》第5条)。

○ 台湾籍儿童

1.《南山区2019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系统报名后自己打印);提交由区台湾事务办公室出具的《广东省台湾人士子女入学证明书》和《台湾子女就读申请表》(申请表一式两份填好后送基础教育科A801审核备案);
2.户籍呈本、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
3.购房户:儿童父母在本学区的有效《房产证》(或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复印件加盖银行章);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出具《购房合同》及已缴纳的首期款收据或每月银行按揭还款对账单(2-3张即可);租房户:须提交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办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本),同时提供《房屋租赁管理费》发票(2013年1月1日之后办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无需提交管理费发票);无法提供《房屋租赁凭证》的租房家庭,可提供由市(区)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信息》(蓝本),但不能积分;租赁凭证或租赁信息必须在2017年8月31日前办理;
如随同父母或委托监护人居住在工作单位所提供的员工宿舍的,除须提交单位员工宿舍的房产证或经居住地所在街道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外,还应提供父母或委托监护人与所在单位的工作关系证明的原件。

○ 港澳籍学生

1.《南山区2019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系统报名后自己打印);
2.儿童出生证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深圳户籍:父母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父母双方均为非深户籍:父母本市居住证、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由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亲属关系公证书;
3.购房户:学生父母在本学区的有效《房产证》(或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复印件加盖银行章);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出具《购房合同》及已缴纳的首期款收据或每月银行按揭还款对账单(2-3张即可);租房户:须提交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办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本),同时提供《房屋租赁管理费》发票(2013年1月1日之后办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无需提交管理费发票);无法提供《房屋租赁凭证》的租房家庭,可提供由市(区)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信息》(蓝本),但不能积分; 租赁凭证或租赁信息必须在2018年4月30日前办理;
4.父母持有效的《深圳市社会保障卡》(见《关于入学材料的说明》第4条);
5.父母必须于2018年4月13日前到户籍地或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相关计划生育信息(登记前建议先电话咨询各街道计生部门或社区工作站);
6.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除了提供以上材料外,还应出具有关证明材料(见《关于入学材料的说明》第5条)。

● 申请初一学位需提交什么材料?

○ 深圳户籍学生

1.《南山区2019年秋季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表》(系统报名后自己打印);
2.全家户口本;
3.购房户:学生父母在本学区的有效《房产证》(或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复印件加盖银行章);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出具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及已缴纳的首期款收据或每月银行按揭还款对账单(2-3张即可);租房户:须提交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办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本),同时提供《房屋租赁管理费》发票(2013年1月1日之后办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无需提交管理费发票);无法提供《房屋租赁凭证》的租房家庭,可提供由市(区)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信息》(蓝本),但不能积分;
4.父母必须于2018年4月13日前到本市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或核对计划生育信息;
5.毕业学校出具的毕业证明或在读证明;
6.学生体检表(由毕业小学提供,可在学生注册时提交)。

○ 非深圳户籍学生(大陆地区)

1.《南山区2019年秋季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表》(系统报名后自己打印);
2.全家户口本;父母在深《居住证》;
3.购房户:学生父母在本学区的有效《房产证》(或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复印件加盖银行章);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出具《购房合同》及已缴纳的首期款收据或每月银行按揭还款对账单(2-3张即可);租房户:须提交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办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本),同时提供《房屋租赁管理费》发票(2013年1月1日之后办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无需提交管理费发票);无法提供《房屋租赁凭证》的租房家庭,可提供由市(区)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信息》(蓝本),但不能积分。租赁凭证或租赁信息必须在2017年8月31日前办理;
4.父母持有效的《深圳市社会保障卡》(见《关于入学材料的说明》第4条);
5.毕业学校出具的毕业证明或在读证明;
6.学生体检表(由毕业小学提供,可在学生注册时提交);
7.父母必须于2018年4月13日前到户籍地或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或核对相关计划生育信息(登记前建议先电话咨询各街道计生部门或社区工作站);
8.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除了提供以上材料外,还应出具有关证明材料(见《关于入学材料的说明》第5条)。

○ 台湾籍学生

1.《南山区2019年秋季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表》(系统报名后自己打印);提交由区台湾事务办公室出具的《广东省台湾人士子女入学证明书》和《台湾子女就读申请表》(申请表一式两份填好后送基础教育科A801审核备案);
2.户籍呈本、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
3.购房户:学生父母在本学区的有效《房产证》(或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复印件加盖银行章);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出具《购房合同》及已缴纳的首期款收据或每月银行按揭还款对账单(2-3张即可);租房户:须提交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办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本),同时提供《房屋租赁管理费》发票(2013年1月1日之后办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无需提交管理费发票);无法提供《房屋租赁凭证》的租房家庭,可提供由市(区)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信息》(蓝本),但不能积分。租赁凭证或租赁信息必须在2017年8月31日前办理;如随同父母或委托监护人居住在工作单位所提供的员工宿舍的,除须提交单位员工宿舍的房产证或经居住地所在街道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外,还应提供父母或委托监护人与所在单位的工作关系证明的原件;
4.学生体检表(由毕业小学提供,可在学生注册时提交);
5.毕业学校出具的毕业证明或在读证明。

○ 港澳籍学生

1.《南山区2019年秋季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表》(系统报名后自己打印);
2.儿童出生证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深圳户籍:父母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父母双方均为非深户籍:父母本市居住证、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由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亲属关系公证书;
3.购房户:学生父母在本学区的有效《房产证》(或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复印件加盖银行章);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出具《购房合同》及已缴纳的首期款收据或每月银行按揭还款对账单(2-3张即可);租房户:须提交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办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本),同时提供《房屋租赁管理费》发票(2013年1月1日之后办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无需提交管理费发票);无法提供《房屋租赁凭证》的租房家庭,可提供由市(区)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信息》(蓝本),但不能积分; 租赁凭证或租赁信息必须在2017年8月31日前办理;
4.父母持有效的《深圳市社会保障卡》(见《关于入学材料的说明》第4条);
5.毕业学校出具的毕业证明或在读证明;
6.学生体检表(由毕业小学提供,可在学生注册时提交);
7.父母必须于2018年4月13日前到本市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或核对相关计划生育信息;
8.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除了提供以上材料外,还应出具有关证明材料(见《关于入学材料的说明》第5条)。

● 查询居住地所属地区

登录南山教育在线网站
南山教育在线网站
招生信息栏-->点击学区地图或者查询学校公示栏公布的《南山区2019年招生学区图》,查询居住地所属学区。
4月24日9时-5月4日14时,网上申请学位。登陆
南山教育在线网站
招生信息栏,点击小一学位申请,
凭儿童的身份证号(未办身份证的,可查看《户口本》)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填写信息确认无误后,保存并打印《南山区2019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
没有上网条件的,可在就读的幼儿园上网申请,也可于4月26日(周五)上午9:30-11:30到居住地所属的小学电脑室上网申请和打印表格。

5月11日—12日到小学验核材料
家长携带入学申请材料原件(无需复印件)及《南山区2019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到申请小学验核材料。
入学材料齐全的,学校将给家长出具《南山区2019年小一学位申请验核材料回执》。
入学材料不齐全的,学校在《南山区2019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上标注原因,退回材料,不发放《回执》。家长补齐材料后,于5月16日(周四)下午到学校补验,逾期不再受理。
入学材料的信息,学校初验后,统一报公安、房产、租赁、社保、计生等部门联网审核,凡提供虚假材料且经查实者,深户学生不保证就近安排入读,非深户籍学生自行申请民办学校或回原籍就读。

● 小一入学记住下列几个重要时间

○ 网上申请学位

4月24日9:00—5月4日14:00

○ 到学校验核材料

5月11日-12日共2天(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6:30)

○ 学校补验材料(指已在网上申请,学校初验没有通过的)

5月16日14:30—17:00

○ 公布录取名单

6月27日15:00后,家长登陆南山教育在线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 新生到小学注册

6月29日—6月30日,具体时间和要求由各学校决定,并于6月27日15:00前由学校以短信或公告方式告知家长。

● 初一入学记住下列几个重要时间

○ 网上申请学位

5月6日9:00—5月16日14:00

○ 到学校验核材料

5月25日-26日共2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

○ 学校补验材料(指已在网上申请,学校初验没有通过的)

5月30日下午14:30—17:00

○ 公布录取名单

7月4日15:00后,家长登陆
南山教育在线
查询录取结果

○ 新生到学校注册

7月6日--7日,具体时间和要求由各学校自行决定,并于7月4日15:00前由学校以短信或公告方式告知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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