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人:结婚登记婚姻跨省通办常见疑问解答来了!

深圳结婚登记婚姻跨省通办

资讯来源:粤省事


2021年6月1日起,民政部在辽宁、山东、广东、重庆、四川实施结婚登记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在江苏、河南、湖北武汉、陕西西安实施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关注文末提示获取深圳结婚相关资讯及办事入口)

实施时间:试点期限为2年,自2021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止。

办理范围:在试点地区,将内地居民结(离)婚登记由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扩大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包括哪些内容?在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过程中应注意什么?常见疑问解答如下:

1、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包括哪些内容? 

广东省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内容为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内地居民离婚登记两个事项。内地居民补领婚姻登记证、婚姻档案查询、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以及涉外国人、涉华侨、涉港澳台居民婚姻登记暂不实施“跨省通办”。

2、在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过程中,婚姻当事人应当注意什么?

在试点地区办理婚姻登记的户籍人口,办理方式与试点前完全一致。在试点地区办理婚姻登记的非户籍常住人口,除按照《婚姻登记条例》的要求提交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外,还需要提交一方当事人在经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证,而且必须是双方当事人亲自到现场办理。

此外,为提高“跨省通办”的效率,避免人员聚集及当事人来回奔走,建议当事人提前预约。办理婚姻登记时,如实填写本人身份信息和婚姻状况,以免因信息不实被纳入婚姻登记领域失信人员名单。

3、为啥将婚姻登记“跨省通办”扩大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

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将婚姻登记由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扩大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这样的规定和设计,既能满足常住人口的登记需求,又能保证婚姻登记秩序平稳有序。

4、当事人一方为现役军人、一方为非军人,是否可以选择在一方的经常居住地办理婚姻登记?

可以。当事人可以选择在部队驻地、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或另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经常居住地申请办理婚姻登记。

5、当事人可以在广东省哪些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跨省通办”?

可以在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省份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

比如,男方的户籍在甘肃、女方的户籍在青海,他们中的一方或双方长期在广州工作生活,居住证发放地为广州市越秀区。按照现行《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他们只能回甘肃或青海办理婚姻登记。但因广东省是试点省份之一,他们既可以选择回到甘肃或青海办理婚姻登记,也可以选择在广州市越秀区办理婚姻登记。

6、广东省户籍居民可以在省内的经常居住地办理婚姻登记吗?

可以。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内容已包含“省内通办”。当事人一方经常居住地在广东省内的广东省户籍居民,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


微信搜索或扫描文末二维码关注【深圳派】id: best0755(原:深圳百事通) 微信公众号,对话框发送关键词【结婚】即可获取2023年深圳市结婚登记入口、办理方式和最新指南消息。



了解更多深圳办事政策,请关注公众号 深圳派 (id: best0755) 长按或扫码关注